
牙膏、沐浴露等正式列为化妆品的管理范畴,没有标识逾期不改的,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。昨日,质监小店分局的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大中小超市和化妆品专卖店宣传9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》。
目前,化妆品市场普遍存在着夸大医疗功效、质量欺诈以及标识不规范等情况。按照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》,化妆品标识要标注全成分表,给予消费者知情权,牙膏、沐浴露等正式列为化妆品的管理范畴,填补了此类产品管理上的空白。此外,化妆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,将被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。(王英 高锦霞 文/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