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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虽然小也该有“身价”
http://Shopping.sinaty.com 2008-8-23 山西市场导报 阅读次数: 字体设置:[][][]

  日前,读者王女士来电:我在迎新街一家超市想买个苍蝇拍,但是没有找到标价,于是随手拿着苍蝇拍去银台询问价格,收银员也不知道,只好拿扫描仪扫条形码,结果显示3.5元,觉得有点贵,所以决定不买了。但是收银员却说,已经扫过码了,退货得走程序。因为程序很烦琐,我只好买下。价钱虽然不多,可是买得很不舒心。难道商品小就不需要明码标价吗?

 

  太原市物价局答复:按照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,对正在销售的商品,任何地方都必须明码标价。零售业务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产地、产品名、计价单位、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。对于有规格、等级、质地等要求的,还应标明这些项目。对不实行明码标价的超市和商场,不论规模大小,一经查实,物价部门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。 贺娟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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