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2日,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,《化妆品标志管理规定》9月1日起正式实施,牙膏正式列入化妆品行列进行管理。
新《规定》有两点受到消费者的普遍关注;一是要求化妆品标志标注全成分表。二是把牙膏正式列入化妆品管理范畴。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以往牙膏等用于牙齿和口腔黏膜的产品没有明确归属,新《规定》第3条明确:“此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涂抹、喷、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,施于人体(皮肤、毛发、口齿等),以达到清洁、保养、美化等效果,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。”这意味着牙膏正式进入了化妆品行列。(记者 梁敏)